青岛留学生就业咨询中心-青岛留学生就业优惠政策
2024-11-19 admin 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青岛留学生就业咨询中心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青岛留学生就业咨询中心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青岛学历落户可以去哪里办理?
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办理条件 50周岁以下,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。 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(一)自己申请 1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 2、《人才引进申请表》(附件1); 3、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毕业证、学位证书等)。 高校毕业生(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)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/学历验证报告。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、复印件(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《解约证明》原件、复印件)。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。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,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; 4、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,应提供无房证明,其中,落区人才集体户的,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。 (二)核准。 经市、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《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》、《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2),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《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》(附件3)。 (三)调转档案。 申请人持《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》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(职工)档案调转手续,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,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(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)。 (四)办理落户。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,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,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、落户手续: 1.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; 2.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 3.有合法固定住所的,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; 4.落集体户的,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; 5.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,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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